农民利益无小事
2008-07-10 10:18:54.0

麦市工商工作简报

10

通城县工商局麦市分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0八年七月六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农民利益无小事

——麦市分局处理一起药效不足农药补偿纠纷

200875,麦市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农药药效不足纠纷,为农民挽回了30元经济损失,一件小事,获得了农民朋友和村干部称道,认为工商在为老百姓办实事、办好事,是农民朋友的保护神。

2008620,通城县麦市镇株树村农民葛先保在农资经营户王某处购买“农达”农药6瓶回家打在农田里,三天后,结果田里的草还有部分没死,认为“农达”农药是假的,找经营者理论,要求赔偿损失60元损失,经营者认为是真的,而且已经有草死了,没死的是侵在水里的。双方发生纠纷,矛盾有可能激化。

当分局干部听到情况后,虽然认为纠纷金额只有60元,但农民利益无小事,分局及时找到双方当事人,及时会同村支部书记到田间察看情况,给当事双方分析了情况,认定农达农药是真的,但是有几种草没死是事实,可能存在农药药效不足和告知不全面的情况,经分局调解,经营者愿意补偿农民葛先保30元。葛先保及其满意,认为这样一件小事,工商干部多次找双方了解和调解,不仅到田间察看,到家里做工作,还多次找我到麦市分局双方面对面交谈,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,花去的油费比我购买农药的钱还多,确确实实在为我们农民办好事,办实事,把我们农民的一件小事当大事抓。村组干部也非常感动,认为工商部门真正的是在维护农民的利益,是农民朋友的保护神。

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发表评论
昵 称:
主 页:
内 容:
表 情: